法院已经宣判的刑事案件,从起诉到判决,被告竟然都没有被告知?如此无厘头之事就发生在了有“中国电视剧第一股”之称的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策影视”,300133)身上。

8月19日华策影视发布了一则情况说明公告,称华策影视及公司员工余某某于2015年12月被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判决单位行贿罪,10天后公司和员工个人未提出上诉,因此判决生效。

华策影视的单位行贿罪,涉及到原安徽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肖融,在负责电视节目外购、财务审批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多家影视公司和有关人员的贿赂一案。

公告里面最怪异的描述在于,华策影视在开庭前,“公司及相关人员没有收到有关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的文件或者通知”,在法院判决后,相关人员也未将文书上报公司。

难道开庭和宣判都没有通知华策影视?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和法院向《华夏时报》记者强调,开庭和判决均通知到公司。而华策影视方面的回应是,所有东西都在核查中,公告所描述的时间点都是准确的。

电视剧采购牵出行贿案

华策影视董事金骞向《华夏时报》记者证实,公司被判决单位行贿罪的这个案子,“就是安徽电视台那个事。”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身为国家公务人员的肖融,多次非法收受多家影视公司和有关人员的贿赂,共计现金541万元、金条9根,在相关电视剧采购、付款审批等方面承诺或直接为其提供帮助。

行贿的有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克顿传媒”)、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剧酷文化”)、上海辛迪加影视有限公司、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博纳影业有限公司、华策影视等19家影视公司。涉及的影视剧包括《娘家的故事》、《王的女人》、《爱情公寓》、《老婆大人2》、《新京城四少》等。最后肖融被判刑9年,没收财产30万,追缴违法所得541万元以及9根金条。

这其中,剧酷文化是克顿传媒的子公司,克顿传媒已经被华策影视全资收购。华策影视公告称,据公司自查,克顿传媒及其子公司相关涉案事项,均发生在公司收购克顿传媒之前。克顿传媒罚金依照重组协议由原股东承担。

起诉宣判均不知情?

按照华策影视的公告,公司员工余某某个人因涉嫌行贿罪,2015年6月3日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8月26日被移送审查起诉,8月28日签收《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至此,公司及相关人员没有收到有关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的文件或者通知。”

之后,华策影视的情况说明公告突然提道,2015年12月7日余某某及其辩护人、公司员工程某某到法院签收《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是华策影视犯单位行贿罪,罚金120万。余某某犯单位行贿罪,判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公司和余某某没有上诉,判决生效。“上述人员在收到判决书后,未将该文书上报公司。”

按照公告,华策影视等于对自己被公诉和判决不知情?金骞对此并没有正面回应,只是一再向《华夏时报》记者强调,公告的时间节点都是准确的,所有东西都在核查当中。

不过公诉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明确向记者告知,开庭前肯定是要通知到被告当事方的。“我们检察院在侦查、起诉阶段,都是必须有告知的,权利、义务都是要事先告知,要当事人签字的。”

潘集法院刑庭周庭长告诉记者,法院的开庭通知,不是寄个快递那样随意,而是必须人过来签字签收,法院都有签收的签字和时间证明。而且华策影视以及监管部门浙江证监局的人都到法院来过,关于案子的所有材料,浙江证监局都来人看过。“被告不知道自己被起诉,那肯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法院开庭前不告知,那就变成法院违法,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华策影视涉嫌信披隐瞒

华策影视是一家以投资、制作、发行影视剧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影视传媒集团,2005年成立,2010年10月创业板上市,总部位于杭州。目前华策影视市值达两百多亿元,并荣登“2013福布斯中国最具潜力上市公司百强榜”,居传媒板块首位。创作的影视剧有《中国往事》、《倾城之恋》、《雪豹》等等。

《华夏时报》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检察院和法院均证明从起诉到判决,华策影视是完全知情的,而且浙江证监局都知晓整个案件的情况。事实上,在信披方面,华策影视起诉阶段没有对案件进行公告,法院判决以及判决生效之后,华策影视也对案件没有进行公告。在2015年年报中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栏,也没有提及行贿相关案件。

和关于股票上市的规则均有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创业板为500万)的,应当及时披露。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本所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虽然罚没金额不多,但案情还是重大的,“这种刑事案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应该承担责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邵斌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