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历史为题材的影视作品,似乎总能比其它作品招来更多话题。

前一阵子,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就因各种原因引发讨论。有人调侃,《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片名像网游,时间线混乱,司马懿成了“妻管严”,和真实历史相去甚远。

大家争论的焦点,其实大多围绕在历史真实和艺术想象的边界问题上:是遵照历史多一点,还是创作者的想象多一点?当艺术想象与历史记载相悖时,我们又该如何看待?

不必追根溯源,以国内影视剧常拍常新的热门题材“三国”为例,该题材的影视剧中虽不乏优秀作品,但却往往背负着“不尊重历史”的罪名。其实,作为小说的《三国演义》,是经过千百年来的历史记载、民间传说、话本小说积淀而成,本就是对历史的演义,其中诸多描述早已和《三国志》等正史记载相去甚远,是否遵照历史可以说是个伪命题。

关于历史题材文艺作品创作边界的问题,并不是今天才有的问题。对此,郭沫若、吴晗等前辈也曾有过经典论述。郭沫若曾指出,历史剧的创作不能完全违背历史事实,历史作家应该是历史研究的权威,但历史剧创作又不等同于历史研究,历史研究讲求实事求是,而历史剧创作是实事求似,毕竟,历史剧不是历史教科书。吴晗则指出,历史剧既要有历史根据,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也要做到大事不虚、小事不拘。从《三国志》到《三国演义》,再从《三国演义》到一些优秀的“三国”题材影视剧,或许正好证实了这个创作逻辑。

再以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为例,在《史记·吕不韦列传》中有一段描述:吕不韦看到质子子楚,称他奇货可居,认为子楚很有利用价值。如果从常识和逻辑来判断,我们很难确切地知道吕不韦是不是真说了这句话,但司马迁将此写入《史记》,非但不会影响历史记载的真实性,更是以寥寥几笔,勾勒出了吕不韦商人出身的特质。

以历史为题材,首先要尊重历史,拒绝瞎编乱造。汉朝人吃红薯、唐朝人啃玉米这样的笑话,自然要尽力避免,但最要紧的是价值观不能乱,千百年来中华民族所共同遵循的理想信念要在对历史的叙述中得以展现。历史细节上的小问题可以修改、弥补,但创作者秉持的观念,既要敬畏历史的真实,也不能缺少拥抱当今时代的胸怀。

以历史为素材的影视作品,对于历史的撷取应是创造性的,拒绝瞎编乱造的同时,也不能束缚住创作的手脚。参照正史刻板地创作,只能沦为缺乏艺术趣味的枯燥“记录”。与其在一些细枝末节上斤斤计较,不如探讨人物的性格是否饱满;与其纠结于正史和野史的差别,不如关注剧情的推进是否符合逻辑。由此,方能抵达“诗比历史更真实”。